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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一、旨在鼓勵現場教師實踐素養導向課室評量,透過實施已公告之評量工具,理解並實踐素養導向課室評量之理念。
二、運用素養導向課室評量工具,客觀評估學生的課室學習成果,以展現學生的多元表現。
〉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二、承辦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心理與教育測驗研究發展中心。
〉辦理時程
| 項目 |
時間 |
| 說明影片上架 |
115 年 02 月 |
| 實施結果繳交 |
115 年 02 月至 115 年 07 月 |
| 審查 |
115 年 08 月至 115 年 09 月 |
| 公告獲獎名單 |
115 年 10 月 |
| 頒獎典禮 |
116 年 7 月初 |
〉參加對象
全國國中小各領域/科目教師(含代理代課、兼課、教學支援人員和實習教師等)、 師資生(含師資培育生及教育學程生);
另近三年曾受聘為本計畫諮詢委員者,不得以受聘之領域/科目報名本次推廣方案。
〉辦理及報名方式
- 以個人身分報名。
- 每位教師僅能由推廣題本列表中挑選一份題本參加本方案,不得重複報名。
- 推薦人與被推薦人需挑選不同題本。
採線上報名方式
→ 題本預覽 ←
→ 線上報名 ←
〉審查標準
| 審查項目 |
審查標準 |
| 實施 80% |
- 能具體說明使用題本的教學活動歷程。
- 能適當使用評量標準及評分指引進行評等,並提供學生樣卷及說明。
- 具體說明該題本在學生學習成效或教師教學成效回饋的效益/實施經驗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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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廣 20% |
- 鼓勵其他教師報名本方案。
- 於 3 個或以上班級實施。
- 施測學生 60 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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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選方式
由本中心研究員、諮詢團隊及外部審查委員,針對繳交資料是否符合前述標準,依實施部分占 80% 與推廣部分 20% 進行加總,恕不公開評審意見。
〉獎勵辦法
- 獎項:
- 不分科目依加總分數排序給予獎勵。通過名額及獎勵如下表所示,名額得增額或不足額,參與者皆提供文宣品。
| 通過名額 |
獎勵 |
| 40 名 |
教育部獎狀乙張及獎金 2,500 元 |
- 本計畫於公告獲獎名單後,於五個工作天內以電子檔方式寄送空白領據至參加者提供之電子信箱,團體報名以報名代表為主。
請填寫領據、附上匯款帳戶存簿封面電子檔,並於 115 年 10 月 31 日前寄回(以收信時間為憑,逾期視同放棄獲獎資格)。
- 本中心將發文建議學校予以敘獎獎勵(敘獎資格由各主管機關認定)。
- 頒獎典禮於 116 年 07 月初辦理,並於典禮上頒發教育部獎狀。交通差旅事宜係依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由與會者之各地主管機關或任職單位本於職權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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